15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年,江西省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8.5亿元,其中:下达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3.9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5亿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并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人数。
(内容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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